中國古代選拔人才,主要是徵辟、薦舉的辦法。由地方官或世家豪族向上級以至中央政府推薦人才,被推薦的往往是世家子弟,推薦的標準是門第高貴。這當然就堵塞了平民百姓中優秀人才的晉身之路。
隋朝:起源
作為一種人才選拔制度,最早的應該從隋朝的科舉制度開始。“十年窗前勤苦讀,一舉成名天下知”。普通人家從此也有機會進入廟堂,管理國家。隋煬帝大業三年開設進士科,用考試辦法來選取進士這種分科取士,以試策取士的辦法,在當時雖是草創時期,並不形成制度,但把讀書、應考和做官三者緊密結合起來,揭開中國選舉史上新的一頁。
唐朝:完備
唐朝承襲了隋朝的人才選拔制度,並做了進一步的完善。由此,科舉制度逐漸完備起來。在唐代,考試的科目分常科和制科兩類。每年分期舉行的稱常科,由皇帝下詔臨時舉行的考試稱制科。常科考試中,進士及第稱“登龍門”,第一名曰狀元或狀頭。在唐代還產生了武舉。考試科目有馬射、步射、平射、馬槍、負重等。與現代的特長生似乎有些相像。
宋朝:改革
宋代的科舉,大體同唐代一樣。但在形式和內容上都進行了重大的改革。宋代的科舉放寬了錄取和作用的範圍。宋代進士分為三等:一等稱進士及等;二等稱進士出身;三等賜同進士出身。由於擴大了錄取範圍,名額也成倍增加。宋代還確立了三年一次的三級考試制度。從宋代開始,科舉開始實行糊名和譽錄,並建立防止徇私的新制度。
明朝:鼎盛
元代開始,蒙古人統治中原,科舉考試進入中落時期,但以四書試士,卻是元代所開的先例。元朝滅亡後,明王朝建立,科舉制進入了它的鼎盛時期。明代統治者對科舉高度重視,科舉方法之嚴密也超過了以往歷代。明代正式科舉考試分為鄉試、會試、殿試三級。
清代:消亡
清代科舉在雍正前分滿漢兩榜取士,旗人在鄉試、會試中享有特殊的優特,只考翻譯一篇,稱翻譯科。以後,雖然改為滿人、漢人同試,但參加考試的仍以漢人為最多。科舉制發展到清代,日趨沒落,弊端也越來越多。清代統治者對科場舞弊的處分雖然特別嚴厲,但由於科舉制本身的弊病,舞弊越演越烈,科舉制終於消亡。
没有评论:
发表评论